JavaScript 中的 function 有多重意义。它可能是一个构造器(constructor),承担起对象模板的作用; 可能是对象的方法(method),负责向对象发送消息。还可能是函数,没错是函数,和对象没有任何关系独立存在的可以被调用的函数。
由于语言设计者的妥协,在 JavaScript 加入了一些 class 相关的特性,以使 JavaScript 看起来确实象 Java,可以 “面向对象”。虽然 JavaScript 添加了 new 和 this, 但却没有 class (ES6已加)。最后 function 临时担负起 class 的任务。
语义1:作为构造器的 function
这里定义了一个类 Tab,创建了一个对象 tab。以上使用了 function ,this, new。this, new 是常见的面向对象语言中的关键字, 这里的 function 则担负传统面向对象语言中的 class 作用。当然这时候标识符的命名一般遵循 “首字母大写” 规则。
语义2:作为对象方法的 function
由于 JavaScript 中无需类也可以直接创建对象,因此有两种方式给对象添加方法。第一种先定义类,方法挂在原型上,如上例的 Tab,原型上有 getNav、setNav 和 add 方法。以下还有一种,直接在 function 内的 this 上添加方法。
这里 Tab 是语义1, this.getNav/this.setNav/this.add 是语义2,作为对象的方法。 另外,可以直接定义对象及其方法
tab.getNav/tab.setNav/tab.add 是语义2,作为对象 tab 的方法。
语义3:作为独立的函数
isEmpty 作为一个全局函数存在,模块定义里面的 now 则作为局部函数存在,无论 isEmpty 还是 now 这里的 function 都指函数,它不依赖与对象和类,可以独立被调用。
语义4:匿名函数定义模块
这里的匿名函数执行后把API对象暴露给了RUI,无论匿名函数内干了多少活,对应匿名函数外是看不到的,也是没有必要去理会的。最终关心的是公开的 API 方法,只要了解这些方法的参数及意义就可以马上使用它了。
语义5:匿名函数处理某些特殊效果如处理一些数据又不想暴露过多的变量
最终只要一个结果 IEVersion,匿名函数内部用到了一些局部变量全部可以隔离开。这种方式对于一些临时性的数据加工非常有效,紧凑。
总结:
JavaScript 是 Eich 花 10 天的时间设计出来的,本是一个短小紧凑的脚本/函数式语言,因为市场营销的原因,为了迎合 Java,加入了一些类 Java 的面向对象特性(constructor, this, new)。 this,new 照搬过来, class 的功能却交给了 function 来承担。导致 JavaScript function 让人迷惑,一会用来定义类,一会又作为方法或函数。另外一部分人还挖掘出它可以用来定义模块等等。
这一切随着 ES6 的到来结束了,ES 中的保留字 “class” 终于被实现了,定义类一律推荐使用 class。另外还有 extend 关键字,基本把 “类式继承” 都搞过来了。 Douglas在 Nordic.js 2014 大会上点评到 ES6 最糟糕的设计之一就是 class,另外也不建议使用 this 和 new,这表明他依然赞成使用函数式语言方式去写 JavaScript,而不是基于类的面向对象式。